北京互联网法院:图片类侵权案占比高 单张最高可判赔五千
来自平静洋电脑网动静:北京互联网法院本日传递涉收集常识产权司法掩护环境。传递指出,图片类著作权侵权案件占著作权案件的一半以上,若被告将侵权图片用作贸易用途,单张图片最高可判赔5000元。 数据表现,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54844件,个中常识产权案件42121件,占比76.8%。常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42080件,占比99.9%,收集域名纠纷案件40件;还有涉知产行政案件1件。 相识到,在案件范例上,常识产权民事案件以著作权纠纷为主,作品范例包罗拍照作品、笔墨作品、影戏及类电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个中,涉及拍照作品、笔墨作品、影戏及类电作品的案件数目居著作权案件数目的前三位,别离占比51.7%、18.8%、18.2%。 法院凡是对权力人给以强掩护,实践中单张图片最高判赔数额达5000元。而与之相对的,若图片独创性较低,被告过失不明明的,譬喻平凡收集用户版权意识不强,将小幅图片用于自媒体配图,法院则会均衡权力人和侵权人好处,公道确定判赔数额,实践中单张图片最低判赔300元。 (编辑:湖南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