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滴滴顺风车在北京4年3起涉性刑案
(原问题:海淀法院:滴滴顺风车4年3起涉性刑案)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昨日,记者从海淀法院相识到,2014到2018年间,海淀法院审理滴滴司机涉性犯法的案件共4起,个中顺风车3起,海淀法院姜楠法官暗示,今朝的刑事案件中,尚无案件追究平台刑事责任。 2015年7月4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搭客后,在车内采纳扇耳光等暴力本领,强行与其产生性相关。郑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搭客并强行产生性相关,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强奸案件)。 2016年11月10日2时许,滴滴车主(专职)侯某在将搭客送达目标地后,趁搭客醉酒之机实验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海淀法院统计,2014-2018年北京范畴内,可查滴滴车主在完成订单进程中犯强奸罪2起、犯逼迫猥亵妇女罪2起。个中,顺风车涉案3起、快车1起。4起涉性案件中,有2起是司机通过锁死车门、阻止下车方法完成性侵。 按照统计,今朝所有刑事案件,尚无必要追究平台刑事责任的案件。但法官暗示,社会责任、代价取向和法令责任不能同日而语。 与上述案件对应的是,同样时刻段,未有出租车司机存心危险搭客的案件。 法官暗示,滴滴固然实质上已在提供运输处事,但其自认尚逗留在居间商,从准入考核到职员打点再到评价责罚,缺乏对司机足够的束缚。 追访1 法官称平台未有用消弭隐藏风险 姜楠法官暗示,更复杂的司机体量、更轻易的犯法场所,滴滴将出行由线下转移到平台内时,不行停止地将犯法风险同时转移;转移风险却未有用消弭风险,这就是其现在被责难的原罪。 有两组案件可以佐证,第一组案件被称之为衍生型强奸,滴滴司机在完成订单后,和搭客成立私家相关(加微信),后在第二次晤面时实验强奸共4起(顺风车2起、快车2起)。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明明轻信与体会场所不无相关,固然不行归责于平台,但亦是奉行交际化带来的不良效果。 第二组案件浮现为滴滴司机面临犯法不作为,1例为拼车订单中女搭客明明酒醉、司机放任拼车男搭客将其带走,未作任那里理赏罚,后女搭客被强奸;1例为犯法分子假充已约滴滴司机,奉告司机“不要管了”,后司机未作任那里理赏罚后分开。该类案件反应出在平台计划缺乏司机起劲推行安详保障的便捷途径和有用的制度鼓励。 追访2 法院发明滴滴司机中有严峻暴力犯法前科职员 按照法院梳理,滴滴注册司机中发明有犯法前科职员,大抵分为三种:曾严峻暴力犯法;曾犯交通闯祸罪、伤害驾驶罪等高危驾驶群体;曾犯偷盗、诈骗、操作邪教组织粉碎法令实验罪等,且为惯犯或开释时刻较短。
有前科职员是否可以从业当滴滴司机?姜楠暗示,对此一向存在两种概念,一是按照2016年施行的《收集预约出租汽车策划处事暂行打点步伐》以及刑事司法中对人身危害性评估的一样平常概念,该类人群均不该予以准入;而支持准入的思量更多来历于成本视角,核实支出、司机数目、黏性以及流量均为影响身分。 作为平台,滴滴一向暗示,司法构造并未对平台开通权限,公司无法对司机举办审稽核实。 “纵然短期无法实现和公安构造的数据对接,一个最为原始的要领是要求司机提供无犯法记录证明依然可行,只是这样的做法,注定不会被扩张期的企业青睐。”姜楠说。 ![]() (编辑:湖南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